碼頭固定吊機操作規(guī)程
一、總則
1、本操作規(guī)程是針對該起重機的特點制定的,具體操作細則由使用部門根據(jù)具體情況補充制定。
2、起重機司機要經(jīng)培訓,確認掌握本機的構造特點,性能和操作方法,并經(jīng)合格,獲得操作證后方可登機操作。
3、每臺起重機應備有工作日志與機械履歷表,以便記錄起重機的工作狀態(tài),便于各班交接時的檢查和起重機的維修檢查。在進行維修時要停止作業(yè)。
4、司機要了解所吊貨物的重量,有權拒絕吊運重量不明的貨物,操作信號不明時不得起吊。
二、工前檢查
1、檢查鋼絲繩、抓斗、回轉支承等機構、設備的情況及主要聯(lián)接件的穩(wěn)定性。
2、對升降、變幅、旋轉等動作及其裝置進行空車試驗,確認無異常時,方可進行作業(yè)。
3、起吊貨物在離地一米時進行制動,試驗制動器性能。
三、作業(yè)應遵守的事項
1、嚴禁超負荷作業(yè),不得吊運埋在水、土中以及重量不明的貨物。
2、起吊貨物時起升繩應保持鉛垂,嚴禁拖拉作業(yè)。
3、吊運貨物時禁止從人員上方越過,禁止吊運人員。
4、作業(yè)中卷筒上鋼絲繩不得少于三圈。
5、不得帶載變幅。
6、司機在操作中應注意設備的運轉聲音,機械電器的溫升情況,發(fā)現(xiàn)故障時,應停車檢查,排查故障后方可繼續(xù)作業(yè)。
7、工作結束后應把各控制開關放置零位,斷開總電源。
8、對起重機各機構進行檢查,做好交接班記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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